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5]16号)精神和北京市教委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数据更新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测和质量预警、探索构建数智化学科专业“画像”,是重塑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重要环节,是推动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重要实践。
此项工作实行责任制度,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数据采集工作。
二、工作组织
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首次通过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以下简称部校通道)开展,并同步采集本科教育教学数据和研究生教育管理及学科建设相关数据。设“院校篇”“专业篇”和“学科篇”三部分,包括本科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数据,均通过“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采集。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数据更新采集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支持;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信息中心)负责部校数据互联互通和具体采集与数据管理,并为数据节点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围绕高校综合评估、学科专业“画像”、专项监测评价等开展数据分析应用,并分别为研究生教育管理及学科建设、本科教育教学相关数据的采集提供标准咨询服务。
学校教务处为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整体统筹协调全校各相关部门,按各项数据规定的采集口径,认真做好数据整理、核查与上报工作。各填报负责单位应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不得超范围采集或弄虚作假,同时注意采集过程中的数据隐私与安全问题。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将对采集上传数据进行复核,对数据作假的高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三、有关事项
(一)为便于工作交流沟通,请各填报负责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工作,确定1名数据表填报人和1名责任人,于12月9日前将《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数据表填报人和责任人名单》(附件5)EXCEL版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版发送至邮箱zlk@pub.btbu.edu.cn。填报人和责任人要加深对数据填报工作的理解,提高填报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二)填报方式
填报网址为https://dat-btbu.btbu.edu.cn/page/site/login,各填报负责单位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后续会发给填报人和责任人。
(三)各填报单位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按照“obao欧宝娱乐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附件1)对应的项目,组织和做好2025年度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需承担起所负责数据的审核和把关工作。同时,各协助单位必须认真负责、密切配合,协助责任单位做好数据采集。
(四)各填报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2),可先对应《指南》及数据表模版完成线下采集后系统录入数据进行数据校验,录入操作方式见附件4,确保系统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全面。数据表模版见附件3。
(五)各填报负责单位请于12月17日前将基础数据表(须优先采集,供其他表格关联调用,具体包括:“院校篇”中表 1-1 至表 1-6,表 4-1 至表 4-3,表 4-5 至 4-7,表 5-1 至表 5-3,表 6-4,表 6-5,以及“专业篇”中表 7-4,表 7-10)在系统填报完毕并提交,12月31日前将剩余全部数据填报完毕并提交。
(六)学校将于2026年1月9日前完成全部数据表的统一校验,并提交教育部。此项工作整体结束后,请各填报负责单位从系统导出负责的表格打印纸质版,由负责单位正职签字,并加盖公章,1月12日前交至教务处存档。
四、咨询反馈。
数据采集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
学院篇:党政办 联系人 霍嘉伟 81353911
专业篇:教务处 联系人 曹立辉 81353230
学科篇:研究生院 联系人 许 欣 81353391
北京工商大学教务处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