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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增强教师的职业自豪感和使命感,在广大教职工中着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功立业,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教育工会联合开展2016年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推荐活动(京教工[2016]21号)。现结合学校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4-2016年度获评的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市优秀教师,2016年校级优秀教师候选人。
二、名额分配
各教学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2.以德施教,以德立身,道德情操高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3.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满怀仁爱之心投身一线教研实践。做到平等施教,有教无类,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团队合作意识和大局观念。
4.坚持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同塑造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教育成效显著。
5.积极创新,改革教育教学内容与方法,注重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充分激发学生创造活力、挖掘创新潜能,在培育创业创新型人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望。
四、评选办法
1、单位推荐。各单位在广泛开展推荐活动基础上,依据推荐人选的事迹和贡献,民主推荐产生,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后上报。
2、师德宣讲及评审。由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候选人进行现场评选,评选结果报党委常委会。
3、学校党委审批。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拟上报人选,在校内进行公示后,上报北京市教育工会。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师德榜样(先锋)推荐活动作为加强师德建设的有力抓手,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营造氛围,重在引导。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新媒体形式,广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形成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氛围。
3.抓住契机,保证实效。各单位要以师德榜样(先锋)推荐活动为契机,把师德建设与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能力相结合,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组织特色活动,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开展交流学习,建立长效机制,将师德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六、材料报送
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需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材料包括6分钟单位评述(PPT)及2分钟个人自述,于59日上午9点前将各项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学校工会,邮箱:gh@pub.btbu.edu.cn,逾期视同放弃推荐。
七、评选会安排
1、师德宣讲及评选会定于59日下午14点,综合楼二层西会议室,13:50签到完毕;
2、评选委员会组成人员:各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1名,教代会执委会委员2名,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科技处、人事处、工会等8个部门负责人。
 
                           obao欧宝娱乐 工会
                            2016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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